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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2025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日期:2023-04-13 来源【云南】临沧市:市质检中心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2025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提升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效促进业务工作开展,防控政府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采购相关规定,我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择3家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我中心2022-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参加遴选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4.《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

1.已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能依法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代理范围及服务期

为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2025年货物、服务及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以及中心根据业务需要委托的其他招标代理工作。本次遴选代理机构服务期为三年,实行年度评价制,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服务期间经中心评价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入围合同。

三、入围考核、清退和补充原则

(一)在项目安排过程中,入围服务期限内项目评价出现1次不合格的,清退出入围供应商。

(二)在入围协议有效期内,除剩余供应商不足 1家的情况外,不再补充遴选入围供应商。

(三)如确需补充遴选入围供应商,将按本次遴选公告要求补充入围供应商数量至本次遴选同样数量,被清退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补充遴选,补充遴选的入围协议有效期与原入围协议有效期剩余时间一致。

、报价要求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下表收费标准的80%,申请人填报的下浮率需小于或等于80%为有效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费率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0.4%、0.40%、0.41%均为有效报价;超过两位数的为无效报价,如0.412%作无效报价废标处理。

表:代理费费用标准(以下费用包含评委费):

控制价范围

招标代理费(元)

≤20万元

3000

20-50万元

5000

50-100万元

10000

100-200万元

17000

200万元以上

20000

特别提醒:本项目固定费率报价,费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费率且不得低于经评标小组认定的成本价;投标费率不得低于满足遴选条件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10%的取值,否则,评标小组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费率低于成本价,供应商报价费率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由评标小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遴选的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4月13日网上发出遴选公告之时起至2023年4月2010:00前至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80号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三楼办公室报名。

、遴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018:00。(接受邮寄)

、遴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扫描件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遴选申请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将于本项目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查询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以上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为无效。

(二)技术及商务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类似业绩(格式自拟)

6.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7.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自拟)

8.保密承诺及措施(格式自拟)

9.服务质量及保证(格式自拟)

10.遴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遴选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遴选申请书应按附件“遴选申请书格式”进行编写,至少包括“遴选申请书格式”的各项内容。本遴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遴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遴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遴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二)遴选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

(三)遴选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

(四)遴选申请人应在遴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遴选申请书侧面加盖骑缝章。

(五)响应文件应全部采用A4纸制作,并胶装成册。

(六)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交于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评审办法及评分程序

(一)组建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随机抽取本单位的3名政府采购专家组成。

(二)遴选程序

1.评审小组依据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未通过资格评审标准的申请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评审小组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未通过符合性评审标准的申请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申请文件未提供“参加遴选资格要求”规定中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遴选公告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供应商未就本项目进行总体报价的和唯一报价的;

(4)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

(5)申请文件响应的标的与遴选公告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6)申请文件未按遴选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7)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8)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

(9)申请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审小组认定无效的;

(10)申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申请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遴选公告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12)未响应遴选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13)法律、法规和遴选公告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澄清补正

对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遴选公告的范围或者改变遴选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超过规定时间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遴选公告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视该申请文件无效。

5.比较与评价

(1)评审小组按照遴选公告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申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审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申请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评审小组按照遴选公告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审小组按照第九章“”的规定推荐候选入围供应商。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审小组根据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审办法

1.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扫描件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遴选申请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将于本项目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查询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以上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为无效。

1.2

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投标单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截图。提供网页截图

②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符合性审查标准

2.1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章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

征集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相应人员签字或盖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

报价要求

符合“报价要求”规定。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权利义务

申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内容的完整性和可辨性

内容完整、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3.评审标准

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F1投标报价评分:25分;

F2技术商务部分评分:75

F1投标报价评分

 

F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25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需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优惠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优惠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优惠率)/(1-投标优惠率)*25,如此类推,计出所有投报价得分。(小点后保留两位)

(注:满足“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列条件的投标单位,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 评标基准优惠率= (1-投标优惠率) X (1-10%) ,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F2技术、商务部分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满分20分)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计划保证措施等。

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工作内容及流程完善,时间计划详细清晰、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详细的约承诺,得14-20分

2.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内容描述相对一般,进度计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约承诺一般的,得 7-13 分

3.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内容描述简单、缺乏合理性,时间计划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约承诺较差或整体方案内容缺失的,得1-6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满分15分)

1.服务质量保证具体措施及承诺针对性强、措施明确具体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1-15分;

2.服务质量保证具体措施及承诺针对性一般、措施一般,与项目实际情况符合度一般的得 5-10分;

3.服务质量保证具体措施及承诺针对性较弱、措施单一,与项目实际情况符合度较低的得 1-4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人员配备11分

1.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针对本项目实际且专业配置齐全、合理有针对性,能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得8-11分;

2.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基本齐全、针对性一般的得4-7分;

3.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不够齐全的得1-3分;

注:人员需提供不少于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按成立日期提交。)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5分)

1.服务承诺较好且有针对性,保障切实可行,措施制定完善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11-15

2.服务承诺满足项目要求,但针对性一般,保障切实可行,措施制定一般,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6-10分;

3.服务承诺满足项目要求,但针对性较差,保障切实可行,措施制定完善,无违约责任承诺1-5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保密承诺及措施

(满分10分

1.提供保密承诺保密保证措施较好得9-11

2.提供保密承诺保密保证措施一般得6-8

3.提供保密承诺保密保证措施基本合格1—5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类似业绩(4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20年以来类似业绩得2分,满分4分。

注: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入选代理机构的确定

评审小组按照遴选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后,根据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的要求,从候选入围供应商第一名开始依次确定3家入围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实际数量推荐。候选入围供应商并列的,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供应商。

十一、结果公告及合同签订

(一)采购人在遴选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根据评审报告确定的候选入围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并在遴选文件发布平台上公告入围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二)采购人发出入围通知书前,应当对入围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确定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排名前3名的入围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入围资格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以此类推。

(三)在发布入围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

(四)采购人无义务向未入围的供应商解释未入围原因。

十二、项目终止或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提交申请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不足两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未响应协议价格计算规则约定承诺函的;

(四)因重大变故,遴选文件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十三、其他说明

我中心有权对入围候选供应商进行评价,内容不限于遴选申请书内的业绩证明、资格证明原件等资料,如有虚假响应将取消入选资格。

、联系方式

询价邀请人: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址:临翔区南天路280   

   编:677000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883—2155835




附件1:遴选申请书格式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3年—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遴选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和《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和缴费标准,本公司向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本企业职工(   人)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4.2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25条和第56条之规定,我司(单位)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本人以 (遴选申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项目的遴选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响应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谈判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谈判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遴选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①提供投标单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截图。(提供网页截图)

 ②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承诺函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格式。

 

 

 

 

 

 

 

 

 

 

 

 

 

 

 

 

 

 

技术及商务部分

1、报价一览表须单独装订一份,未单独装订作废标处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报价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备注

1

 

 

 

 

 

 

 

 

 

遴选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函须单独装订一份,未单独装订作废标处理

致: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遴选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   遴选申请人全称  参加(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并提交遴选申请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遴选公告要求,我单位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时间算起。我方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遵循本申请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将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如我方投标被接受,将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    (项目名称)  涉及的相关服务。

6.我方已详细审核征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7.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8.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遴选申请人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址: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话:

 编:     

 真:               

 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遴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遴选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遴选申请人:                         (盖公章)


 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遴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代理机构遴选活动。

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遴选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5.类似业绩表

项目名称

用户

合同金额(元)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注:附合同复印件服务协议或定标意见书。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必须是本公司完成的项目,分公司完成的的项目不算本项目业绩,服务商未按要求格式制作或提供证明材料导致评审缺项的责任由服务商自负。



遴选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                 




6.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7.人员配备情况

格式自拟

 

 

8.保密承诺及措施

格式自拟

 

 

9.服务质量及保证

格式自拟

 

 









10.遴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需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合同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遴选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遴选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                 


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遴选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                 

 

 

 

 

 

 

 

 

 


4)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附件: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测中心

2023—2025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文: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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