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程序和要求:
1.1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流程见附件1
1.2申报条件:
申请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督检验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施工单位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资质,施工设备参数在许可资质范围内;
2.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施工告知;
3. 新安装的电梯是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的产品,并符合该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要求;
4. 移装的电梯已经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并限定在同个产权单位内移装,并提供最近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
5. 二手电梯的安装(即不同产权单位的移装),应已办理了二手电梯的相关手续,并提供产权变更前的检验结论为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
6.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若非电梯制造商,应能提供电梯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7.所改造维修的电梯已经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
8.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
9.现场监督检验时,该电梯已经施工单位按TSG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自检合格。
具体要求见《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TSG 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等TSG安全技术规范。
1.3申报资料:
1. 施工告知书;
2. 施工方案;
3. 施工计划;
4.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督申请表。
电梯申请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资料要求,见附件
相关受理单详见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www.ynlczj.cn)下载中心。
1.4办理程序:
1.4.1申请
申请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的单位,应当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并附以材料(详见1.3)。
1.4.2受理
我中心接到监督检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并通知施工单位。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说明理由,要求补齐申请材料或告知不予受理。
1.4.3监督检验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TSG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现场检验前向我中心提供附件中的材料,商定现场检验事宜,并且现场检验条件应满足TSG检规的要求。
1.4.3.1现场检验前提供的材料:
(1)施工过程记录和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自检报告
(2)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的证明材料
(3)施工质量证明书(现场检验无A类项目)
1.4.3.2现场检验条件要求
(1)安排专人(调试人员或检验员,安装维修人员等)配合监督检验;
(2)现场的温度、湿度、空气气压、环境空气条件应符合产品设计文件和安全检验的需要;
(3)现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
(4)检验现场清洁,无与电梯无关的设施;
(5)电梯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3 A类项目现场检验合格后,提供施工质量证明书。
我中心根据商定结果,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人员从事监督检验工作。
1.4.4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我中心经过监督检验,认为电梯施工过程质量符合TSG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
1.5办理时限:
1.接到申报,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做出安排计划,按时完成检验工作。
2. 检验工作完成后,或达到《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时限而受检单位未反馈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的,同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
1.6收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的收费,依照法律、行征法规的规定执行。
1.7收费文件号:按云发改价格﹝2022﹞206号、云价收费﹝2013﹞94号、云发改物价函[2019]425号和云政发〔2017〕50号文规定收取检验检测费
1.8办理机构: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1.9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1.10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80号一楼特种设备检验所业务室
咨询电话:0883-2154120 投诉电话:0883-2154622
网 址:http://www.ynlczj.cn/ 微信公众号:临沧质检
2、附表
2.1附件1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流程
2.2附件2 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2.3附件3 液压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2.4附件4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2.5附件5 杂物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附件1: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流程图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1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1. |
施 工 前 |
制造单位 |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范围能够覆盖所申报检验电梯的相应参数 |
2. |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内容能够覆盖所申报检验电梯的相应参数 |
||
3.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要求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
||
4. |
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 |
1)门锁装置、(2)限速器、(3)安全钳、(4)缓冲器、(5)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6) 驱动主机、(7) 控制柜、(8)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有),且在有效期内。 |
||
5. |
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
原件或复印件 |
||
6. |
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 |
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
||
7. |
电气原理图 |
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
||
8. |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
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
||
9. |
轿厢超面积电梯设计计算证明(如有)(附件一)* |
应有效 |
||
10. |
安装单位 |
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 |
许可证要求范围能够覆盖所安装电梯的相应参数 |
|
11. |
施工方案 |
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
12.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含机械、电气安装) |
||
13. |
电梯施工前资料审查记录 |
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签字齐全,加盖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
||
14. |
使用单位 |
轿厢超面积电梯使用承诺书(如有)(附件二)* |
应有效 |
|
15. |
非商用汽车电梯使用承诺书(如有)(附件三)* |
应有效 |
||
16. |
施 工 前 |
使用单位 |
私人电梯申明(如有)(附件四)* |
填写完整,有签字及手印,且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17. |
委托检验申请书(如有)(附件五)* |
填写完整,有签字及手印,且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
18. |
电梯使用单位和设备责任人承诺书(如有)(附件六)* |
填写完整,有签字及手印,且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
19.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安装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20. |
电梯施工总体验收前资料审查记录 |
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签字齐全,加盖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
||
21. |
由制造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有)* |
要求履行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
||
22. |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
要求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
23. |
如果导轨支架间距大于2.5M应当有的计算依据(如有)* |
应有效 |
||
24. |
使用单位 |
日常、年度检查、保养、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表格 |
提供空白范本;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安装单位提供范本 |
|
25. |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安装单位提供范本 |
||
26.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
27. |
按照规定配备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提供交接备忘录 |
||
28.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1) 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相应出具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2)对于进口电梯,制造单位出具的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3)如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装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范本,按照规定配备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交接备忘录。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2 电梯改造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1. |
施工前 |
改造单位 |
改造许可证和告知书 |
改造许可证范围要求能够覆盖所改造电梯的相应参数 |
2. |
改造的清单及审批手续齐全的施工方案 |
改造的清单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改造单位公章,施工方案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
3. |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
参照表1 第4、5项 |
||
4.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
5.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改造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6. |
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 |
合格证应包括电梯改造合同编号、改造单位的资质证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
7. |
使用单位 |
使用登记资料 |
内容与实物相符 |
|
8. |
监督、定期检验报告,日常、年度检查、保养、使用状况、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
保存完好 |
||
9. |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 |
||
10.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
11. |
按照规定配备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应有效 |
||
12.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改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3 电梯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1. |
施工前 |
大修单位 |
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 |
维修许可证范围要求能够覆盖所重大维修电梯的相应参数 |
2. |
维修的清单及审批手续齐全的施工方案 |
维修清单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重大维修单位公章,施工方案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
3. |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
参照表1 第4、5项 |
||
4.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
5.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大修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6. |
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 |
证明文件中应包括电梯大修合同编号、大修单位的资质证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大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
7. |
使用单位 |
使用登记资料 |
内容与实物相符 |
|
8. |
监督、定期检验报告,日常、年度检查、保养、使用状况、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
保存完好。 |
||
9. |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 |
||
10.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
11. |
按照规定配备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应有效 |
||
12.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4 电梯施工前资料审查记录
使用单位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维保单位 |
|
联系人维保电话 |
|
|||||||
使用地点 |
|
`用户设备编号 |
|
|||||||
制造单位 |
|
制造许可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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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厂编号 |
|
制造日期 |
|
|||||||
施工单位 |
|
施工单位许可证号 |
|
|||||||
施工单位代码 |
|
施工联系人电话 |
|
|||||||
规格型号 |
|
额定载重量 |
kg |
|||||||
额定速度 |
m/s |
层站数 |
层 站 门 |
|||||||
限速器型号 |
|
曳引绳根数/直径mm |
根 mm |
|||||||
曳引机型式 |
□无齿;□有齿;□其他 |
整机型式试验报告编号 |
|
|||||||
安全钳型式 |
□瞬时式; □渐进式 |
缓冲器型式 |
□蓄能型;□耗能型 |
|||||||
开箱核查资料与实物一致性 |
||||||||||
安全装置名称 |
型号 |
编号 |
型式试验报告编号 |
核查结 果 |
||||||
安全钳 |
|
|
|
|
||||||
限速器 |
|
|
|
|
||||||
缓冲器 |
|
|
|
|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
|
|
|
|
||||||
曳引机 |
|
|
|
|
||||||
门锁 |
|
|
|
|
||||||
安全电路(如果有) |
|
|
|
|
||||||
限速器调试证书号: 铭牌上原动作速度,机械: m/s 电器上行/下行: m/s 调试速度机械: m/s 电器上行/下行: m/s 调试日期: 制造厂: 安全钳调试证书号: 调试日期: 制造厂: |
|
|||||||||
土建勘测 |
|
|||||||||
机房或机器设备间通道门 |
宽度: m 高度: m |
机房 |
深度: m 宽度: m 高度: m |
|
||||||
井道 |
深度: m宽度: m高度: m顶层高: m标准层高: m 底坑深: m |
|
||||||||
机房承重梁情况 |
|
机房承重吊耳情况 |
|
|
||||||
井道内承重梁情况 |
|
|
注:该表由检施工单位查人填写,确认符合的填:“√”,监检人员确认不符合的,发回施工单位重新检查核对
施工质量负责人: 日 期: (公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 日 期: (公章)
监检人员: 日 期: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5 电梯施工总体验收前资料审查记录
序号 |
资料名称 |
检查结 果 |
备注 |
|||||
1 |
安全空间检查 控制屏前净空距离不小于深0.7m,宽0.5m,高2m: m × m × m 对运动部件维修面积不小于:0.5m×0.6m×2m: m × m × m 机房地面高度不平相差大于0.5m时,应设楼梯,并设护栏 |
|
|
|||||
2 |
地面开口检查:位于井道上方开口须采用圈框,凸出地面至少50mm: mm |
|
|
|||||
3 |
接地和电气绝缘性能检查:接地型式: 接地电阻值: Ω 最大接地连通电阻值: Ω 最小绝缘电阻值:动力电路: MΩ照明回路: MΩ 控制回路: MΩ 机房内PE线和N线是否分开: |
|
|
|||||
4 |
曳引驱动电梯井道顶部空间检查,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 不得小于0.1+0.035V2制导行程: m 轿顶可站人处与上方井道最低部件不小于1.0+0.035V2: m 井道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最高部件不小于0.3+0.035V2: m 轿顶上方有块不小于0.5×0.6×0.8的空间: m× m× m 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制导行程不小于0.1+0.035V2: m |
|
|
|||||
5 |
底坑空间检查,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 设有不小于0.5m×0.6m×1.0m空间: m× m× m 底坑地面与轿底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 m 轿厢最低部件与底坑最高部件距离不小于0.3m: m |
|
|
|||||
6 |
对重刚性隔栏检查 该隔栏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 处,向上延伸到离底坑地面至少2.5m 的高度,宽度应当至少等于对重(或者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宽: m ×深: m×高: m |
|
|
|||||
7 |
导轨检查: 每根道轨支架数不少于2个: 个 间距小于2.5m: m 支架安装牢靠,焊接满足要求,锚栓固定只用于混泥土壁; 每5m垂直度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对重导轨不大于1.2mm: 最大A面: mm B面: mm 不设安全钳对重导轨不大于2mm: 最大A面: mm B面: mm 两列导轨顶面偏差,轿厢导轨0-+2mm:最大 mm, 对重0-+3mm:最大 mm |
|
|
|||||
8 |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检查: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 m |
|
|
|||||
9 |
护脚板检查 层门地坎护脚板金属板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 mm × mm轿门护脚板垂直部分高度大于0.75m,宽不小于入口宽度: m× m |
|
|
|||||
10 |
极限开关及动作位置:平层至上极限动作距离: mm平层至下极限动作距离: mm |
|
|
|||||
11 |
轿顶护栏: 当轿顶外侧与水平方向自由距离大于0.3m时,应设护栏; 护栏设有扶手和0.1m高的护脚板,中间有栏杆; 当s<0.8m时,护栏高度大于0.7m: m, 当s>0.8m时,扶栏高度大地1.1m: m,扶栏和井道内部件最小距离大于0.1m: m □设有警示标志 |
|
|
|||||
12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间距: 轿厢和对重间距离不小于50mm: mm |
|
|
|||||
13 |
轿厢: 规定的轿厢面积: m2 测量轿厢尺寸:深 m宽 m面积: m2轿内铭牌设置,额定载重: kg 人 |
|
|
|||||
14 |
轿门:轿厢地坎和层门地坎间距离小于35mm: mm门扇间隙客梯小于6mm,货梯小于8mm: mm 人力施加在最不利点时间隙旁开门小于30mm,中分45mm: m 门锁啮合长度:最小 mm,最大 mm 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不小于5mm: mm |
|
|
|||||
15 |
缓冲器检查:底层平层时,轿厢与缓冲器越程距离: mm, 顶层平层时,对策与缓冲器越程距离: mm 液压缓冲器复位时间,对重: s,轿厢: s |
|
|
|||||
16 |
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检修运行,瞬时式:以额定载荷,渐进式,以1.25倍载荷,功能满足要求 |
|
|
|||||
17 |
平衡系数试验 |
|
|
|||||
载荷 |
40% |
50% |
平衡系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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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 |
上行 |
下行 |
上行 |
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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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8 |
空载曳引力试验: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被可靠制停,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
|
|
|||||
19 |
电梯速度测量试验: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电动机施以额定电压时,轿厢承载0.5 倍额定载重量,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和减速段)时的速度,速度为: m/s, |
|
|
|||||
20 |
上行制动试验: 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时, 断开主开关,检查轿厢制停和变形损坏情况 |
|
|
|||||
21 |
下行制动试验: 1.25倍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时,断开主开关,检查轿厢完全制停, 无明显变形和损环 |
|
|
|||||
22 |
静载曳引试验: 试验日期: 试验载荷: kg 钢绳无打滑 |
|
|
|||||
23 |
3000次无故障运行试验,记录运行时间、日期、故障 |
|
|
|||||
空载运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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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载运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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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过程记录、自检报告(须于本表格一并于总体验收前提供给监检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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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由检查人员写,符合的填:“√”,监检人员确认不符合的发回施工单位重新检查核对
施工质量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公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公章)
监检人员确认签字: 日 期: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6 轿厢超面积电梯设计计算证明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由 电梯公司安装在 公司的电梯系我司设计制造,额定载重量为 Kg,轿厢面积为 m2 ,出厂编号为 。该电梯轿厢面积不符合GB7588-2003表1的规定,按表1换算该电梯轿厢实际载重量
为 Kg。
根据GB7588-2003 8.2.2条“有效控制”a)条的要求,该电梯设计计算能够满足在轿厢实际载重量 Kg情况下,电梯各相关受力部件(如曳引钢丝绳及端接装置、曳引轮轴、曳引机轮齿、制动器、轿厢及轿架等)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钢丝绳与曳引轮之间不打滑,安全钳、缓冲器能满足使用要求。如因上述问题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我制造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制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表7)
轿厢超面积电梯使用承诺书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本公司安装了一台由XXX电梯公司制造的货梯,出厂编号为 ,现电梯轿厢面积超过GB7588-2003规定要求。根据GB7588-2003中 8.2.2条“有效控制”含义的要求,我司保证做到:一、专用于运送 等轻质货物,其体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货物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二、安排专职司机操作电梯,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三、在各层站明显位置设置电梯额定载重量标志。如因上述问题引起的安全问题,责任由我使用单位自负。
使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表8)
非商用汽车电梯使用承诺书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本单位安装在 地点的汽车电梯,制造单位为 电梯公司,安装单位为 电梯公司,出厂编号为 。根据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我单位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过程中,确保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1、 确保不超载使用;
2、 确保只在司机操作下使用;
3、 确保只作为专供批准的且受过训练的使用者使用的非商用汽车电梯之用。
如因以上几点不能同时得到保证而引发的事故,责任由本单位自我承担。
特此承诺!
使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表9)
私人电梯申明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我于 年 月购买 电梯公司电梯 台,注册代码为 ,产品编号为 ,安装地址为 。
该电梯只作为我自己家里人使用,纯属私人住宅使用的电梯。若今后该电梯使用性质发生变化(如:出租、旅馆、作坊等),我保证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申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法定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申明人(户主)签名及手印:
年 月 日
附:申明人(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表10)
委托检验申请书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我于 年 月购买了 台电梯,制造单位为 ,安装单位为 ,安装地址为 ,产品编号为 。该电梯只作为我单一家庭使用,纯属私人住宅用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和自己意愿办理委托检验。
若今后该电梯使用性质发生变化(如:出租、旅馆、作坊等),我保证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申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法定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申请人(户主)签名及手印:
年 月 日
附: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表11)
电梯使用单位和设备责任人承诺书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等 人共同于 年 月购买了 台电梯,制造单位为 ,安装单位为 ,产品编号为 ,安装地址为 。电梯产权人为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产权人协议,明确授权 作为该电梯使用单位和设备责任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电梯相关事宜与本设备责任人联系,联系电话为 (固定电话)、 (手机)。
设备责任人签名及手印:
年 月 日
附:设备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表12)
维保合同证明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兹证明本单位电梯已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我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了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使用单位名称 |
|
使用地点 |
|
使用单位组 织机构代码 |
|
维保合同号 |
|
产品编号(备注:监检必须填写) |
|
||
电梯注册代码(备注:安装监检不必填写) |
|
||
维保有效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特此证明!
使用单位(公章) 维保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附件二: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表13)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我方在电梯日常运行管理过程中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工作;
(十一)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十三)建立并保存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十四)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电梯使用标志》标志规定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十五)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
(十六)确保本单位所有电梯都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停用及报废电梯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承诺。
法人(负责人)签字: 使用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液压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1 液压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29. |
施 工 前 |
制造单位 |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范围能够覆盖所申报检验液压电梯的相应参数 |
30. |
液压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
液压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内容能够覆盖所申报检验液压电梯的相应参数 |
||
31.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液压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应当包括满载压力设计值和液压油的特性和类型),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如有的话,如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破裂阀、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控制柜和仅使用机械移动部件的单向节流阀)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编号除外)等内容,并且要求有液压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
||
32. |
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 |
安全保护装置[如有的话,如(1)门锁装置、(2)限速器、(3)安全钳、(4)缓冲器、(5) 破裂阀(6) 节流阀、(7) 控制柜、(8)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且在有效期内。 |
||
33. |
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破裂阀的调试证书及其制造单位提供的调整图表 |
原件或复印件 |
||
34. |
机房及井道布置图 |
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
||
35. |
电气原理图 |
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
||
36. |
液压系统原理图 |
含液压元件代号说明以及主要液压元件设计参数 |
||
37. |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
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
||
38. |
安装单位 |
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 |
许可证要求范围能够覆盖所安装液压电梯的相应参数 |
|
39. |
施工方案 |
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
40.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
41. |
使用单位 |
非商用液压汽车电梯使用承诺书(如有)(附件一)* |
应有效 |
|
42.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安装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43. |
由制造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有)* |
要求履行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
||
44. |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
要求包括液压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
45. |
使用单位 |
日常、年度检查、保养、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表格 |
提供空白范本;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安装单位提供范本 |
|
46. |
液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安装单位提供范本 |
||
47.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
48. |
按照规定配备液压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提供交接备忘录 |
||
49.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1)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用中文描述,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相应出具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2)对于进口液压电梯,制造单位出具的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3)如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装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液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范本,按照规定配备液压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交接备忘录。
附件三、 液压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2 液压改造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13. |
施工前 |
改造单位 |
改造许可证和告知书 |
改造许可证范围要求能够覆盖所改造液压电梯的相应参数 |
14. |
改造的清单及审批手续齐全的施工方案 |
改造的清单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改造单位公章,施工方案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
15. |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如发生更换) 以及破裂阀的调试证书及其制造单位提供的调整图表(如发生更换) |
参照表1 第4、5项 |
||
16.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
17.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改造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18. |
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 |
合格证应包括液压电梯改造合同编号、改造单位的资质证编号、液压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
19. |
使用单位 |
使用登记资料 |
内容与实物相符 |
|
20. |
监督、定期检验报告,日常、年度检查、保养、使用状况、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
保存完好 |
||
21. |
液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 |
||
22.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
23. |
按照规定配备液压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应有效 |
||
24.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改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附件三、 液压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3 液压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13. |
施工前 |
重大维修单位 |
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 |
维修许可证范围要求能够覆盖所重大维修液压电梯的相应参数 |
14. |
维修的清单及审批手续齐全的施工方案 |
维修清单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重大维修单位公章,施工方案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
15. |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如发生更换) 以及破裂阀的调试证书及其制造单位提供的调整图表(如发生更换) |
参照表1 第4、5项 |
||
16.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
17.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重大维修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18. |
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 |
证明文件中应包括液压电梯大修合同编号、大修单位的资质证编号、液压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大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
19. |
使用单位 |
使用登记资料 |
内容与实物相符 |
|
20. |
监督、定期检验报告,日常、年度检查、保养、使用状况、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
保存完好。 |
||
21. |
液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 |
||
22.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
23. |
按照规定配备液压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应有效 |
||
24.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附件三: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1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50. |
施 工 前 |
制造单位 |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范围能够覆盖所申报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
51.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内容能够覆盖所申报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
||
52.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含有电子元件和(或)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如果有)、梯级、踏板、梯级踏板链、驱动主机、滚轮、扶手带、控制屏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采用玻璃作护壁板,应采用钢化玻璃。并且要求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
||
53. |
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 |
1)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2) 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如果有)、(3) 梯级、(4) 踏板、(5) 梯级踏板链、(6) 驱动主机、(7) 滚轮、(8) 扶手带、(9)控制屏,且在有效期内。 |
||
54. |
玻璃试验证书(如采用玻璃作护壁板) |
原件或复印件 |
||
55. |
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 |
驱动或者转向站的空间等满足要求 |
||
56. |
电气原理图 |
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
||
57. |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
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
||
58. |
安装单位 |
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 |
许可证要求范围能够覆盖所安装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
|
59. |
施工方案 |
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
60.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资料审查记录 |
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签字齐全,加盖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
||
61.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
62.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安装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63.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总体验收前资料审查记录 |
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签字齐全,加盖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
||
64. |
由制造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有)* |
要求履行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
||
65. |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
要求包括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
66. |
使用单位 |
日常、年度检查、保养、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表格 |
提供空白范本;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安装单位提供范本 |
|
67.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安装单位提供范本 |
||
68.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
69. |
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提供交接备忘录 |
||
70.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1) 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用中文描述,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相应出具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2)对于进口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单位出具的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3)如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装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范本,按照规定配备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交接备忘录。
附件三: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2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25. |
施工前 |
改造单位 |
改造许可证和告知书 |
改造许可证范围要求能够覆盖所改造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
26. |
改造的清单及审批手续齐全的施工方案 |
改造的清单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改造单位公章,施工方案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
27. |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玻璃试验证书 (如发生更换) |
参照表1 第4、5项 |
||
28.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
29.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改造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30. |
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 |
合格证应包括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合同编号、改造单位的资质证编号、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
31. |
使用单位 |
使用登记资料 |
内容与实物相符 |
|
32. |
监督、定期检验报告,日常、年度检查、保养、使用状况、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
保存完好 |
||
33.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 |
||
34.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
35. |
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应有效 |
||
36.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改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附件三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3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25. |
施工前 |
大修单位 |
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 |
维修许可证范围要求能够覆盖所重大维修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
26. |
维修的清单及审批手续齐全的施工方案 |
维修清单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重大维修单位公章,施工方案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
27. |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玻璃试验证书 (如发生更换) |
参照表1 第4、5项 |
||
28.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
29.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大修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30. |
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 |
证明文件中应包括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大修合同编号、大修单位的资质证编号、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大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
31. |
使用单位 |
使用登记资料 |
内容与实物相符 |
|
32. |
监督、定期检验报告,日常、年度检查、保养、使用状况、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
保存完好。 |
||
33.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 |
||
34.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
35. |
按照规定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应有效 |
||
36.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附件三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4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资料审查记录
使用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维保单位 |
|
维保电话 |
|
|
|||||
施工单位 |
|
|
|||||||
施工单位组织代码 |
|
施工性质 |
安装 □;大修 □; 改造 □;移装 □; |
|
|||||
使用地点 |
|
设备编号 |
|
|
|||||
制造单位 |
|
出厂编号 |
|
|
|||||
设备型号 |
|
电动机功率(kW) |
|
|
|||||
额定速度(m/s) |
|
输送能力(p/h) |
|
|
|||||
倾斜角(°) |
|
梯级宽度(mm) |
|
|
|||||
提升高度 (m) |
|
使用区段长度(m) |
|
|
|||||
电动机型号 |
|
制动器型式 |
机电式□ 非机电式□ |
|
|||||
开箱核查资料与实物一致性 |
|||||||||
安全装置名称 |
型号 |
编号 |
型式试验报告编号 |
核查结 果 |
|||||
主机 |
|
|
|
|
|||||
控制柜 |
|
|
|
|
|||||
扶手带 |
|
|
|
|
|||||
梯级链 |
|
|
|
|
|||||
梯级 |
|
|
|
|
|||||
滚轮 |
|
|
|
|
|||||
整机 |
|
|
|
|
|||||
土建勘测记录 |
|
||||||||
|
注:该表由检施工单位查人填写,确认符合的填:“√”,监检人员确认不符合的,发回施工单位重新检查核对
施工质量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公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公章)
监检人员确认签字: 日 期:
序号 |
资料名称 |
检查结 果 |
备注 |
|
驱动站和转向站检查记录 |
2.1机房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有一块为0.3m2,其较小一边的长度不少于0.5m的没有任何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测量尺寸: m2 m |
|
|
|
2.2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适当的接近水平的立足平台,其面积不应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测量尺寸: m2 m |
|
|
||
2.3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前要有一个宽度不小于0.5m,深度为0.8m的自由空间。测量尺寸: m m |
|
|
||
2.4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在需要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的地方,应有一个底面积至少为0.5m×0.6m的自由空间。 测量尺寸: m m |
|
|
||
2.14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并且其值不得小于: a.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b.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测量值:a. MΩ b. MΩ |
|
|
||
2.26对于提升高度超过12m的自动扶梯或使用区段长度超过40m的自动人行道,应增设附加急停装置,其之间的距离: a、自动扶梯不应超过15m; b、自动人行道不应超过40m。 测量值: m |
|
|
||
斜 角 和 导 向 检 查记录 |
3.1.1 自动扶梯的倾斜角α不应超过30°,当提升高度不超过6m,额定速度不超过0.50m/s时,倾斜角α允许增至35° 测量值: ° |
|
|
|
3.1.2 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不应超过12° 测量值: ° |
|
|
||
3.2.1 (a)自动扶梯梯级在出入口处应有导向,使其从梳齿板出来的梯级前缘和进入梳齿板梯级后缘至少应有一段0.8m长的水平移动距离。 (b)在水平运动段内,两个相邻梯级之间的高度误差最大允许为4mm。 (c)若额定速度大于0.50m/s或提升高度大于6m,该水平移动距离应至少为1.2m。不小于入口宽度: 测量值:a. m b. mm c. m |
|
|
||
3.2.2 倾斜角大于6°的自动人行道,其上部出入口的踏板或胶带在进入梳齿之前或离开梳齿之后,应至少有一段0.4m长,最大倾角为6°的运行距离。 测量值: m |
|
|
||
3.2.3 对踏板式自动人行道,离开梳齿的踏板前缘和进入梳齿的踏板后缘,至少应有0.4m以上的一段不改变角度的距离。 测量值: 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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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料名称 |
检查结 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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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区或检查记录 |
4.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及其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和适当的照明。室内或室外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处的光照度分别至少为50lx或15lx。 测量值:室内□ lx室外□ 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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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以容纳乘客。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其纵深尺寸至少为2.5m。如果该区宽度增至扶手带中心距的两倍以上,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测量值: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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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不应小于2.3m。 测量值: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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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如果建筑物的障碍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在外盖板上方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碰挡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扶手带中心线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的除外)。 测量值:高 m 距离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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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扶手带外缘与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 测量值: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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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对相互邻近平行或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扶手带的外缘间距离至少为120mm。 测量值: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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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 手 装 置 和 围 裙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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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8mm。 测量值: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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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园角或倒角状。测量值: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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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允许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护壁板应是单层安全玻璃(钢化玻璃),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测量值: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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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在两侧对称位置处测得的间隙总和Σ不应大于7mm。 (2)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间所测得的垂直间隙h不应超过4mm。 (3)踏板或胶带的横向摆动不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测量值: □(1)△max= mm Σmax= mm□(2)h max= mm(3)横向摆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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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齿 与梳 齿 板 |
6.1(1)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h应至少为6mm。间隙△不应超过4mm。 (2)梳齿板梳齿与胶带齿槽啮合深度h应至少为4mm。间隙△不应超过4mm。 (3)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测量值:□(1) h min= mm △max= mm □(2)h min= mm △max= mm□(3)缺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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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动 启 动 停 止 |
10.1由于使用者的经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在该使用者走到梳齿相交线之前启动运行。 a. 光束:应设置在梳齿相交线之前至少1.3m外; b.触点踏垫:其外缘应设置在梳齿相交线之前至少1.8m处,沿运行方向的触点踏垫长度至少为0.85m。施加在其表面为25cm2的任何点上的载荷达150N之前就应作出响应。 测量值:a. m b.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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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在由使用者通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上,如果使用者从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的方向进入时,那么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仍应按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0s。测量值: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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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控制系统应能使由使用者通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经过一段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测量值: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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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检查 |
13.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t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T允差为0--+2%。 测量值: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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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 a. 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 额定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35--1.50m
测量值: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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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次无故障安全运行记录(时间和故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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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由检查人员写,符合的填:“√”,监检人员确认不符合的发回施工单位重新检查核对
施工质量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公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公章)
监检人员确认签字: 日 期:
附件四 杂物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1 杂物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71. |
施 工 前 |
制造单位 |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范围能够覆盖所申报检验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
72. |
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
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内容能够覆盖所申报检验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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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杂物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缓冲器、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并且要求有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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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 |
(1)门锁装置、(2)限速器(如果有)、(3)安全钳(如果有)、(4)缓冲器、(5) 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6) 驱动主机、(7) 控制柜、(8)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等,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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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限速器调试证书(如果有) |
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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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电气原理图或者液压系统图 |
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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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
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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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机房及井道布置图 |
其井道顶部和底坑内的净空间、机房主要尺寸、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的布置与尺寸、安全距离等满足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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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其他必要的资料 |
例如: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或者采用一根钢丝绳悬挂的情况下的防护说明;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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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安装单位 |
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 |
许可证要求范围能够覆盖所安装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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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施工方案 |
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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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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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安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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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84. |
由制造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有)* |
要求履行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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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
要求包括杂物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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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使用单位 |
日常、年度检查、保养、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表格 |
提供空白范本;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安装单位提供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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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杂物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安装单位提供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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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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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使用单位尚未确定时,提供交接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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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1)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用中文描述,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相应出具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2)对于进口杂物电梯,制造单位出具的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3)如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装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杂物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范本,按照规定配备杂物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交接备忘录。
附件四 杂物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2 杂物电梯改造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37. |
施工前 |
改造单位 |
改造许可证和告知书 |
改造许可证范围要求能够覆盖所改造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
38. |
改造的清单及审批手续齐全的施工方案 |
改造的清单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改造单位公章,施工方案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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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限速器调试证书 (如发生更换) |
参照表1 第4、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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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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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改造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42. |
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 |
合格证应包括杂物电梯改造合同编号、改造单位的资质证编号、杂物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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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使用单位 |
使用登记资料 |
内容与实物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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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监督、定期检验报告,日常、年度检查、保养、使用状况、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
保存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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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杂物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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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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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应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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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改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有效期内。
附件四 杂物电梯申报监督检验资料要求
表3 杂物电梯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时间 |
出具单位 |
文件名称 |
要求 |
37. |
施工前 |
重大维修单位 |
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 |
维修许可证范围要求能够覆盖所重大维修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
38. |
维修的清单及审批手续齐全的施工方案 |
维修清单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重大维修单位公章,施工方案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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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限速器调试证书 (如发生更换) |
参照表1 第4、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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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证件有效(至少提供2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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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现场检验申报时 |
重大维修单位 |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
要求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签字齐全,自检报告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
42. |
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 |
证明文件中应包括杂物电梯大修合同编号、大修单位的资质证编号、杂物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大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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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使用单位 |
使用登记资料 |
内容与实物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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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监督、定期检验报告,日常、年度检查、保养、使用状况、应急救援演习、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
保存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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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杂物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
有使用单位盖章和审批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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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或维保合同证明(附件七)* |
应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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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应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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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八)* |
法人(负责人)签字,且使用单位盖公章 |
注: 文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采用传真件,必须经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部件型式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要求在相应时间